《宗镜录》
永明寿禅师写这部大作是在宋朝,当时全国都笼罩在学佛的气氛之下,佛学是那么兴盛然而修行求证却慢慢衰落,他看到佛法的机运下去了,所以作了这部书。
今只为迷性徇文(依文不依义)。背心求道者。假以言说指归自心,从此一向内观。舍诠究理。斯则岂不是因言悟道。籍教明宗。为此之人。不无利益。遂使初心学者。信有所归。便能息外驰求。回光反照。顿见自己。了了明心。如正饮醍醐。亲开宝藏。方悟随言之失。深惭背己之愆(过失)。故阿难等。因世尊开示自性之后。发自庆言。消我亿劫颠倒想。不历僧祇获法身。故能不动尘劳。现身成佛。祖佛言教有如是不可思议之力。为是广大无边法利故。所以具引全文佛语为证。云何反有背己之言论文之诮乎。若不观心内证。法律禅师等。各有十种过患。
若不观心内证,法律禅师等各有十种过患。如像法决疑经云。三师破坏佛法。略各有十过。
一法师十过者.(除了律禅余宗法师耶)一、但外求文解,而不内观修心(如念佛人只知道取舍净秽来去生,而不自觉修心,辜负二世尊教诲也。普观时下念佛风气即是如永明所预见兮。)释论云。有论而无慧。所说不应受。二、不融经息诤趣道。但执己非他。我慢自高。不识见心苦集。三、不遵遗嘱。不依念处修道。不依木叉(三律之一)住。非佛弟子。四、经云非禅不慧。偏慧不禅。一翅一轮。岂能远运。五、法本无说。说破贪求。名利弘宣。宁会圣旨。六、贵耳入口出。何利于己。经云如人数他宝,自无半钱分。七、无行而宣。何利于他。八、又多加水乳(一切布施善事,法会等佛事;会事中无道之教,如加了水的乳无异),无道之教。教误后生。九、四众失真法利。转就浇漓(翻脸失朴素敦厚)。十、非但不能光显佛法。亦乃破于佛法也。
禅师十过者。一、经云假名阿练若。纳衣在空闲。自谓行真道。好说我等过。二者、恃行陵他(自赞毁他)。不识成取苦集烦恼。三、无慧修定。盲禅无目。宁出生死也。四、不遵遗嘱。不依念处修道。不依木叉而住。非佛弟子。五、无慧之禅。多发鬼定。生破坏佛法。死堕鬼道。六、名利坐掸,如扇提罗死堕地狱。七、设证得禅,即堕长寿天难。八、如水乳禅,教授学徒,绍三涂种子。九、四众不沾真法之润,转就浇漓。十、非止不能光显三宝,亦乃破佛法也。
律师十过者,一、但执外律,不识内戒;故被净名(维摩诘)诃。二、执律名相诤计是非,不识见心苦集。三、然戒定慧相资方能进道,但律不慧不禅,何能进道?四、弘在名誉,志不存道,果在三涂。五、不遵遗嘱,不依念处修道,不依木叉而住。六、执律方便小教以为正理。而障大道。七、师师执律不同,弘则多加水乳。八、不依圣教传授,误累后生。九、四众不沾真法之润,转就浇漓。十、非止不能光显三宝,亦乃破佛法也。
律师十过者,一、但执外律,不识内戒;故被净名(维摩诘)诃。二、执律名相诤计是非,不识见心苦集。三、然戒定慧相资方能进道,但律不慧不禅,何能进道?四、弘在名誉,志不存道,果在三涂。五、不遵遗嘱,不依念处修道,不依木叉而住。六、执律方便小教以为正理。而障大道。七、师师执律不同,弘则多加水乳。八、不依圣教传授,误累后生。九、四众不沾真法之润,转就浇漓。十、非止不能光显三宝,亦乃破佛法也。
1 条评论:
梁岐阜同学说:
读了永明禅师的伟文,真是非常感恩常不轻卢老师。我对老师无上感恩有:
1.劝惠我们念佛求生西方,复本心原,莫作尘劳修。
2.深解释念佛即是破觉不觉观,本一佛乘。
3.深解释虽然弘说其他法亦然是不离弥陀洪名;多伟哉的解说。
4.为我们广宣说一切佛语心,诸佛所承转皆是语心 ;学佛不自觉自心,学佛狭益,甚至造三途增慢业 。
5.为我们说诸佛所说法唯说众生虚伪分别,凡有所闻所修皆要息二所,太感恩的教学。
6.深解释心生如外现,莫掉入自心习气妄想;这又是闻所未闻的教学微细道理。无上感恩。
7.劝我们善学一切法相名法,为人解说时能无畏 ,深浅解说;莫作半个善知识。真是苦口婆心,这样的善知识今身何近求得。
8.常常劝我们修学要依法不依人,依反闻机,不可依认为真理是不变常理;因为真理是超越常理及非常理。太感恩的说法。
以上是我多年来与卢老师学习佛法的感言。与您稽首顶礼。
后学梁岐阜弟子真心感言谦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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